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文件精神,鄂城区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全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无证退捕渔船渔具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本公示期限为7天,从2020年10月22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鄂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 周君
联系电话:18671102227 027-53082296
附件:鄂城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渔具价格评估明细表(无证)
鄂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