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鄂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承担主体建设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2
根据市畜禽养殖“三区”达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承担主体的通知》精神,各乡镇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承担主体进行了进一步核定,全区最终核定承担项目主体为45家。现对项目承担主体、建设内容以及资金投入计划等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七天。如有异议,请反馈鄂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2293
附:鄂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承担主体情况表
下载附件: 鄂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承担主体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