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免收“两金”政策的落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30

  认真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 证金的通知精神,迅速停收“两金”。2018年12月,鄂城区 财政局转发鄂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 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凡使用财政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 标活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 取投标保证金; 2021年8月,鄂城区财政局印发《区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明确政府采购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区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 推进免收“两金”政策的落实。安排专人浏览采购公告、采 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开展采购人专项 检查,今年抽查12家预算单位,将履约管理(包括履约保证 金免收情况)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反馈检查情况,督 促问题责任方进行整改。免收“两金”政策的落实,切实降 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减材料、减环节、 减时间,努力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提升了市场主 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